我是重庆市忠县人。家里建造房子,我把建房工程承包给了包工人,结果工人不小心坠楼死亡。我跟包工承包人签定了合同:建楼过程中,我只出钱与材料,其他任何事故概不负责。请问如果到法庭打官司,能打赢吗?如果需要赔偿,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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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 精神损害抚慰金7财产损失等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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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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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具体数额要看受害人的年龄及户口性质,另外还要看被抚养人的年龄及人数确定。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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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的是公司还是个人,建议直接当面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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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办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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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