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租了一间房子,还没有住进去,但由于工作问题,我只能毁约。我交与房东一月房租和一月押金,房东只写了一张纸条作为凭证。与房东协商,他说只有等房子租出去以后再还给我,而且在此期间,扣除房子滞留的房租,但我们的协议上并没有违约的处理,我想请问一下,房东这么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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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所述,房东的做法是合理的。您也可以积极帮找下家租客,挽回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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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直接起诉维权,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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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地说,还是比较公平的,房东没有说扣除押金,而是只要求支付滞留的房租。
当然,你可以帮住房东尽快找到新的租户。或者你可以协商,适当补偿他一些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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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