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与公交车追尾,造成颈椎脱位,事故认定,对方全责,8月2号出院。出院诊断是休息两月。由于身体问题一直没有上班,但有医院诊断证明。我是否可以向对方讨要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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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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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医疗费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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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要误工费,但要举证证明期间的误工损失。
不过这样的案件最主要的是你要评残,这个费用是最多的。
如果够伤残,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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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对方要误工费,这个费用应该由对方车的保险 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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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