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是在常熟打工的打工妹。我今天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麻烦您了。 我过马路的时候是走斑马线的(此十字路口是没有红绿灯的,但是当时我也没有下来将电动车推行,而是坐在车上慢速趟过去的。)被一个司机高速撞到,当时就是撞到头的后脑勺了,没有其他的外伤,当时就去第二人民医院做了CT,结果出来了,医生看了说没事的,在家休息了三天,也就没有什么大碍了。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说:我也有责任,原因是过斑马线没下车推行。我也在网上查了,法律上没有强行规定将电动车推行过斑马线。要关于这个事件又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怎样获得相关赔偿? 请各位指点。谢谢各位了。

交通事故
2011-12-21 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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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