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底到某公司面试,然后过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公司和我签了合同。然后也没有给交保险。合同里写的节假日双薪也都没给按照这个发工资。后来2011年9月底,公司老板娘跟我说走人之类的。说我业绩不好。一开始没想着弄这个事情,后来感觉必须要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所以我来咨询一下。希望可以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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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
2、如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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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若因没有交社保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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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保,和其它。具体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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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该为你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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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补交没有问题。或者以现金形式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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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