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签订的试用期是六个月,合同期是3年,可我上班不到一个月公司就把我解聘了,随便就说我不是很满意就解聘了我请问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怎么样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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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试用期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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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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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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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的解除理由不充分,你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赔偿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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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做法不合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
2、如有疑问,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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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不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当属于违法解聘,你可以申请仲裁。具体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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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看,公司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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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