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住的房子是2009年购买的,房子建成年份是2009年5月,现在有一个问题要求助一下:我住在四楼,厨房的主下水管破裂,发生漏水,但在我的接口上方,也就是说五、六、七楼用水会泄漏,我四楼用水不存在漏水问题,我现在想问的是,漏水的地方该谁负责维修?(附注说明一下:我住的不是小区的房子,所以不用交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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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物业也不是质量问题就有业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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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房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储备金作为房屋大修及公共设备大修理费用,日常管理不能动用这笔费用,储备金在房屋所有权能转移物业管理部门不予追回,由房屋所有人之间自行转结。 房屋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添置的费用; 公共部门的水、电、煤气、建筑的费用; 公用部位的清洁、上门收集清运垃圾和清洗蓄水池等费用; 护花利草、保安服务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所需的日常开支、管理人员的薪金,以及管理必要的利润)。 其他物业管理中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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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另外的项目详见相关物业公司的具体规定。相关物业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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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
三、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不过可以提前告知物业公司代为检查和配合排查漏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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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