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在办事处的绿化队上班,也签了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2006年离职。2007年我多次提出由企业为我交社保和公积金,交涉5年有余了,可2011年12月他们以“已过时效期”为由至今没给我交。请问:我还能维权吗?如果有,应该按什么标准给我缴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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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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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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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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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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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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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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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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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