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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2日下午,我被不认识的人无辜用刀砍伤,头部六刀,背部11刀,后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当时抓到两个,跑一个,被抓的推责任,我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事相关
2011-12-20 17:15:1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先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委托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律师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对该回复满意,请予采纳。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 可以要求赔偿。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 要求公安追究刑事责任,然后你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 公安追究刑事责任,然后你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 你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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