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一年多前,不幸被团伙砍了,事后得知是他们认错人误伤了我。一共被砍4刀,脸上从左眼每每到又眼角有10公分左右,两手各一小刀,右脚眼被砍断经脉,现在走路有一点不太正常,经法医鉴定是轻伤,我在医院里医药费和所有费用发了1万5多块钱,还有2名同事一直请假陪我到出院。事后找派出所,怎么找也不给任何答复。现在团伙主某家属,找我想私了这事。我只知道医药和其他费用的1万5左右,还有我3人的误工费共9千来块钱。其他我就不知道还要他赔偿什么费了啊,脸上留下10公分伤疤和脚经脉怎么算,精神损失,什么什么我都不懂,请您告诉我下可以吗?谢谢您了,好人一生平安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