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12点左右刘某从家骑摩托车与邻居相约往北去,邻居曲某骑摩托在前,与刘某相隔100米——200米远,一辆轿车快速超过曲某靠道边停好,靠右窗的人伸头出车窗向山旁的两位电工问路,结果走错方向,需往回走,此时他的前方电业部门的白色车挡着,(他需倒车来挑头),此时刘某带棉头盔正好紧贴白道线而来,车速大概是40-50千米/时,(由于倒车太突然),当发现时做了刹车,刹车痕33厘米,人车撞到车左后尾部,当时就人事不省,交警来勘察现场时,轿车的左后轮胎压在白线上,轿车离摩托车掉下的泥有3米左右,摩托车离轿车更远有4米—5米(说明左后车胎撞车时在白线以里),警方当时说,你的车动了,不然你的车不会离泥这么远,但车主说他的轿车没动,是刘某自己撞上去的,(着实可恶,大白天大瞪眼撞你车,有病呀!)。目前,目击者都不肯出来作证,都洁身自好。受害家属不知如何是好?另外责任会怎样划分,望请给指导指导,感激涕零!说明:括号中的内容是分析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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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然后再根据情况确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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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担心,交警队会出认定书的,不服该认定,你还可以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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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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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然后再根据情况确定如何处理,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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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先由交警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说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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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然后再根据情况确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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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队认定,对认定不服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队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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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