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前已经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伤残七级,在收到结论15日内厂方没有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复查,而且他们也领取了工伤保险赔付的那一部分钱。我们找他们解决,厂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我们要求他按照伤残七级赔付我们,他不仅不赔付还要我们去重新鉴定,按照相关法规这种情况我们是可以不去的。于是我们申请了劳动专业仲裁,仲裁委的人之前都是说我们不需要去做鉴定了,厂方过了法定上述期了,就视为他们已经认可七级的伤残鉴定,就应该按照七级给我们赔付。可是今天我们去仲裁委。说法就变了仲裁委的却说我们这种情况是要去做重新鉴定的,我们也打电话咨询了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他们说是过了法定日期是不会在鉴定了,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仲裁有权要求我们重新鉴定吗。谢谢(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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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的,应该在15日之内申请鉴定,如果起不再法定时间提出,那么是无效,建议及时去省劳动仲裁委查询相应回执。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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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鉴定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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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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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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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帮你进行相关的诉讼以防上当受骗。可来电咨询,我们将为您作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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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鉴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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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的,应该在15日之内申请鉴定,如果起不再法定时间提出,那么是无效,建议及时去省劳动仲裁委查询相应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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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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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去鉴定,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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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力。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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