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服装公司上班,是以学习的名义去的,有劳动合同,工资每月给我800元,但是没有保险,干了一年了。请问我辞职的时候可以向部门经理提出经济补偿吗,要多少呢,他不给我该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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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标准,也不能不上社保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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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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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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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管什么名义,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标准,也不能不上社保,建议及时搜集证据诉讼维权,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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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公司 提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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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就应该给你上社保,而且工资不能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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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通常没有经济补偿,但您的情况是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不上社保,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可就此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顺势提补偿问题。有一点是,您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培训协议,需要就具体内容而定,可能在仲裁时会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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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就算你是以学习的名义上班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标准。单位必须为你上社保。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具体操作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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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建议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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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