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用人单位负责招聘工作的员工,2011年7月左右,一家名为“天津易人招聘”的公司主动联系我,并告诉我他们能够提供以下服务:在三个月内,负责推荐十名符合我公司要求的人员,如果三个月内不足十人,则延长服务期。我公司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后,提交了我公司对应聘人员的要求,也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但是现在已经过去5个月了,只有2-3个人曾经联系过我咨询应聘的事宜,经过询问后,对方也根本不符合我公司的要求。当我12月份再次试图联系“易人招聘”的时候,当初联系我的人已经找不到踪影,而且接电话的人态度非常不好,对于我公司提出的“请尽快推荐我公司需要的人才”和“服务期延长至何时”等问题,置若罔闻,含糊其辞,甚至说出了“已经五个月,你们公司已经很赚了”这种言论,请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欺诈?我公司该如何用法律来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