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店铺租凭的乙方,我与甲方签订店铺出租合同,合同期为1年,从2011年8月1号至2012年8月1号,现甲方要提前收回店铺,请问这样的违约赔偿有什么标准吗?合同上只写不得违约,并未注明违约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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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先前的投入费用及后期因违约支付的合理费用能够得到主张,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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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只能根据你的实际损失赔偿,包括你的装修损失、人工损失、货物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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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确定,或者可以要求按照租赁同等物业所需要多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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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实际损失如装修、搬运费,人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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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你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包括装修费、搬家费、人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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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