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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老人一人居住,有退休工资和劳保,最近生病。老人有三子女,我家是老大,老二老三从不过问,医院起居均由我家来照顾,这次生病,我经老人同意拿到工资卡及其他,负责医院的费用及原单位的报销,期间老二和三来看过一次,我提出轮流看护,均不同意;报销款项在我手中,未动,回家后二和三已找好律师要理论,关键是要争夺老人的经济权! 我的想法是以前我为老人付出很多,我也很辛苦,老二老三现已把老人接走并在村里散发我全拿走了老人的钱,其实在我手上的只是报销款项。我一旦给了二和三我将不能继承老人应当给予我的正当的继承权。二和三不愿和谈。 说的有点乱,表达的意思大致是:1.家族关系已决裂,和谈不可能;2.老人的抚养问题怎么处理,老人自己有经济。3.我的付出更多,老二和老三没有出过力。4.老二和老三诽谤我。全村人均相信我的人品(有村干部的支持) 我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恳请律师先生的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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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15:52: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