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伙承包门厂.对方以伙同会记做假帐.把所汇货款截为私有.多报帐.报假帐等手段恶意侵吞我个人资金及权益.短短5个月我共拿出56万元,被发现后才知此人品质恶劣以无法合伙经营,对方又设圈套以25万元将我占百分之五十股权转让给对方.股权转让合同中规定王臣15日内25万元股权转让金一次性付清.以半年过去虽经多次催要仍未给付,请教律师;我可以法院诉讼保全并执行他的房产吗?他现住105平米.价值60余万,此房以抵押银行贷款30万.并现住.这种情况法院能否执行得了?有新规定吗?除告给付25万元转让金外,诉讼保全25万费用是多少?我该怎么办?请指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