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借了我家钱,现在他没钱还了,我了解到,他和他妻子都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房产,现在他们住在他们子女的房子里,我想请问下: 1.可以对他们住的房子进行强制执行吗? 2、他没钱还,我起诉的话,是只能让他坐牢,还是等他还钱?还是让他子女还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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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民间借贷,还不了不存在坐牢之说,债务人只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所欠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和子女身上,一人欠债,不能迁连别人。
追问:胡律师,您好,当初借钱给他,是因为他说给我家介绍工程,也签了定向合同,但到现在一直都没工程,期间,我们也通过其他途径了解,他也是一直跟在别人后面,别人说有工程给他做,他才介绍给我们的,这种情况算合同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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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借钱用于家庭生活,包括用于他子女的生活,可以起诉要求他的子女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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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然不可以,欠钱的是他,又不是他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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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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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
如果能证明有向子女转移财产,可以要求子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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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