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公司不发工资
我本在一家私营的制衣厂工作,没有劳动合同。我从3月份进厂,到8月25好的时候,我向老板辞工。辞工书已写好,但是老板没有签字,也就是不批准。然后到9月10左右我就离开了。前一两天,我去厂里拿八月的工资的时候,老板说我是自离的,没有工资。我今天到劳动所去咨询的时候,也是这样回答的。请问我的工资还有得拿吗?
前提如果是在进单位前单位有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辞职且经过批准方可离职,不然没有工资,切双方认可的前提下这样做是否可行?再就是,单位要求员工签合同,员工不签,就想准备随时走人。这种情况单位要给双倍工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