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份上班时受伤至左侧内踝骨折右侧半月板损伤住院治疗一月现回家治疗,厂里只负责了医药费并且厂里为了能报销药费在住院时用了他人姓名,怎样才能得到应有赔偿,赔偿包括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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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工伤,然后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要求赔偿,具体可以查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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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工伤鉴定,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可以要求平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等。若没有保险,单位负责,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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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以后才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另外,你要有证明实际是你花费的医疗费,只是以他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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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