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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11月30日请假办事,但因事情没有办好导致我一个星期没有返回工厂,知道事情不是一时半会能办好的,我就回到公司向领导提出辞职,可是公司领导提出算我这一个星期旷工,按每天60元扣。共扣420元,请问这样做对吗?我有权力要回这420元吗?前提条件是我这一个星期未返工厂是真的事情

其它综合
2011-12-07 23:00: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