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2003年患鼻咽癌,放射治疗后,2007年进一家韩资企业工作,劳动合同将于2011年12月31号到期,12月5日公司通知合同期满续签合同,到12月6日公司通知不再续签合同,从12月7日起不用上班,12月9日下午3点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得到怎样的经济补偿!等待您们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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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出诉讼申请一定经济补偿。
追问:好~
追问:可申请多少呢?
追问: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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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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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4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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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赔偿金,申请仲裁,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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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