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位63岁老人被车压到脚,现在在住院,没有伤到骨,但是肿的很历害,在这期间,车主没有找护工,都是都家属护理,其中有一个重点就是其儿子从广州请假回家护理,现在如果治疗到能出院,大概能得到多少的陪尝。

交通事故
2011-12-07 08:04: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但是护理只能有一个人或者按照医生的嘱咐。
  •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可以过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