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的路上晚上8.45分左右与一位骑自行车的59岁老人相撞,老人是逆向骑车,我的车速也不快,前面有辆面包车开远光灯照的很刺眼,当我看清前面时他就在我眼前,我以来不及刹车,老头也没刹车.老头还爬起来和我吵架,我立即报警,交警来后老头才开始昏迷,送往医院救治后不治生亡,我本人未受伤,他是农村人,交过养老保险.
我想问象这样的事故我要付多少责任,一般要陪尝多少人民币.是私下调解好还是打官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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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对方起诉,依法处理为好,你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进行调解,会给你理赔带来麻烦。具体赔偿问题,要等交警划分事故责任,还要考虑你的交强险、商业险、死者的相关情况等。到时,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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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看交通事故的认定书,老人的死因据你的描述比较离奇,可以去要求鉴定一下。至于最后的解决方式,建议私下调解会比打官司好,可以让交警来主持,由交警提一个数额(一般交警都会知道法律上规定赔多少,交警提的数额都是法定的赔偿数额,去打官司也差不多是这些数额)。你们在谈判的时候,可以把数额谈妥(可高于或低于,具体看你们怎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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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看你有没有买机动车交强险(122000)第二,责任分担要看交警队出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了,第三,如果你全责的话,死者如果是农村人一般要赔到27万左右,如果是城市户口你要赔到37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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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赔偿也依据此操作,但农村标准和城市标准赔偿起来差别很大,建议请履行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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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责任由交警认定,最好还是按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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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