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2.25签的劳动合同,2.21上班的,上班后几天就签合同,在一家私人英语培训机构当老师。我签的是一年半的合同,可以单位到今天2011.12.5才说给我办社保,单位这样违反了劳动法吗?我们签的合同违约金是5000元,我现在可以以单位未交社保为由而离开吗?现在辞职不需要赔违约金吧??单位应该可以让我离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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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劳动法;可以以单位未交社保为由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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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辞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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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随时离职并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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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单位未交社保为由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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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辞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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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