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大儿子另立门户,把老宅留给小儿子居住,当时老宅由兄弟二人与父母共同建造的二上二下楼房和独立两间厢房,当时以大儿子一家三口和其父母5人名义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另处建起三上三下楼房,建成后大儿子给两间厢房予两个老人居住,后小儿子拆除旧宅原址重新建造了二上二下楼房,8年前母亲去世,因父亲一向偏心小儿子,现父亲和小儿子起诉大儿子一家要求将三上三下楼房析产继承分割,因当时建房费用全部由大儿子出资,请问这种情况会如何分割?大儿子可否提出共同出资建造的老宅房屋析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