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没有营业执照,厂房是租赁的,厂内机器设备均价值低廉,老板欠工人两个月工资,而且欠了很多债务,卷款逃跑,员工到劳动局反映,劳动局到工厂后打开公司大门,所有财务已不见。请问厂房出租人有什么样的连带责任?公司有应收账款未收回,但所有单据都被老板拿走,请问谁有权利结回货款,发放员工工资,员工该怎么办?是向劳动部门求助,还是公安局求助啊?现在27个工人没饭吃,没地方住,急切需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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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人没有关系的。看设备能换几个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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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老板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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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报警,等待警察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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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等待警察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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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