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已在深圳罗湖某正规酒楼做服务员将近半年,现在想辞工,但是该酒店却以年终将近,招不到人为由,不批准辞工,没签合同,提前30天提交辞呈,公司想借以变相扣费。请问我应该怎样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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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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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保存好你辞职的证明,然后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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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采取录音或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然后提前书面申请辞职,到期即可离开并要求支付你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依法支付你工资还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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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保存好入职证明如员工卡或工牌、工资条等,如酒楼不同意你辞工并结清工资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和半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欢迎咨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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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