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前段时间找了一份工作,但简历中有虚假成份,录用后积极的投入了工作,后他一人被公司派遣到外地组建分公司,期间分公司所有筹办事务都由他一人负责,两个多月后,分公司成立了,人员各方面都到位了,这时公司发现了他简历的虚假成份,就辞退了他,并拒绝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而且组建分公司时花费的资金公司也不予承认,每一项都有发票,公司一概不批,并对外说他携款私逃,犯了职务侵占罪,要判决处几年的刑,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真的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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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可以为工资问题申请劳动仲裁。为组建公司的费用问题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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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虽然你朋友在简历中有造假行为,但是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劳动报酬。至于职务侵占,如果有证据证实你所说的话,不会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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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做法不合理,你朋友的行为完全是公司行为应由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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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付工资不合法,是否构成职务侵占要视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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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说法缺乏证据,不支付工资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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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面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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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