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人身故,膝下有一儿子,这个儿子从六岁失踪,16岁回家认亲,(得知卖到河南,家境也比较好)其父亲不要此儿子,又把他送回河南的的家。几年后河南的家也不要此儿子,这个儿子又回来找自己的父亲,可是只是要钱,要完钱就走,儿子的户口也不他父亲的名下,下葬他父亲的他也不在。请问此儿子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1-11-30 15:56:2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若对方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灭,所以不能继承。
  • 你好,如果在河南办理了收养关系,则不能继承。
  • 如果河南那边办理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不能继承。
  • 有继承权,除非有证据证明,其与河南的家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
  • 你好,如果在河南办理了收养关系,则不能继承。
  • 如果在河南办理了收养关系,则不能继承。
  • 您好!一般情况是有继承权的,但如果在河南已经有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则没有继承权。
  • 一般情况是有继承权的,但如果在河南已经有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则没有继承权。
  • 建议协商。
  • 若对方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灭,所以不能继承。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