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几年的时候,因为父母厂里要卖房,但是不让外人买,所以他们就买了自己的一套,另外还有一套由我爷爷住,当时就问了他和他的几个子女买不买这个房子,他们都说不买,后来父母没有多的钱买,就由外公外婆拿钱买了这个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写的我妈妈的。买了以后,就把这房子租给爷爷住,一年600。结果几年后,父亲死亡,(死后母亲再婚),爷爷就以是住的父亲的遗产为名,而不给钱的居住。
请问:1、爷爷是否有继承这房子的权利?如没有,我是否有权不让他居住?2、房子是不是属于爸爸的遗产?如不是,那属谁?继承人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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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占房产的二分之一.他的二分之一的房产除了你母亲和你有继承权外,你爷爷也有继承权,即你爷爷有六分之一的房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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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的我母亲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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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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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产是你的,所以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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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的爷爷只能继承你父亲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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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6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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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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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