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在成都申蓉4S店打算按揭购买雪弗兰科鲁兹1.6SEMT轿车~因担保公司隐性收费过高~所以打算退订~给4S店交了5000订金用于购买此车~期间未和担保公司以及4S店签定过任何关于按揭的合同条款~合同关于付款的条目如下:分期付款: 乙方要求以按揭的方式贷款购车,向甲方指定的金融机构申请汽车消费贷款(乙方不得自行申请其他途径的车贷业务),并支付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千元整)作为购车定金,以充分保证乙方提取新车.在按揭办理过程中,乙方需全力配合,如因乙方不配合造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按揭手续一旦启动,非客户本人征信原因,客户不能随意解除按揭合同.想咨询一下如果退订此车~4S店是否有权扣除我的全部订金~或者扣除违约金该多少~在此谢过找法网的律师~麻烦您们了
-
你好,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内容。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谢谢各位~
-
你好,按照合同办理,你可能不能取得定金。
-
你这种情况,一般定金是要不回来的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您好,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因为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