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三年前离婚,是因为她有外遇,为不造成大的影响,我们协议离婚,财产均分,当时我要孩子,她不给,并且不让我出抚养费,这一条协议上有,现在她又要求我出抚养费,我可以拒绝吗?此前她一直阻挠我看孩子,不让孩子要我买的一切东西,不让孩子穿我买的衣服。她只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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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对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
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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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的
追问:也就是要更改当初的离婚协议书了,有什么条件限制和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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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你支付。对于女方阻止你的探视权的问题,你也可以起诉。
追问:也就是说当初协议上的内容无效对吗?为什么离婚登记处的人不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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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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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