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在南昌签了一家公司。先签订了三方协议,并且在协议上也标注了违约承担2000元违约金 。有自己的签名和公司的公章。 现在我找到一家更好的企业,想把自己的三方协议拿回来。但是公司要我缴纳2000元违约金 。 我至今没有接受公司的任何培训,并且公司在实习期的6个月中,前4个月给我的工资是1700/月,后2个月是2100/月。 请问我需要缴纳这个违约金吗 ? 违约金是否超出范围呢 ?

合同纠纷
2011-11-27 16:03: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