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私营家具公司已经工作十多年了(2000年下半年进的厂),今年51岁了.当时工厂规模不大,坐落在莲墉第一工业区,只是一家小型的沙发加工维修厂,2003年十月份搬迁至现址:龙岗爱联嶂背工业区(园湖路),23号下午因一点小事和部门经理发生口角,这之后他开给我一张解雇单,我签好名后他直接送到人力资源部,我的职务是司机,但去年10月份前我一个人要做三种事:核算大部分的车间员工的计件工资(二百多人),还有外贸出口核销.出口核销的工作上个月才交出去.现想请问一下:我这个补助应该怎样算?万一公司耍赖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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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单位违法辞退的,可要求赔偿金,每工作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 此外还可能争取其他款项。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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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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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法辞退你的,应赔偿,按工作一年赔偿2个月工资。有争议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有需要,可以与我联系,可帮你争取多项合法权益。劳动法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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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