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在一家广东物流公司的潍坊转运中心工作,现已经辞职。 在10月7日中心把我们4人辞掉。到目前为止9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放。电话咨询说今天给汇款。但是也米有收到。另外10月1日--7日的考勤,中心经理也没有给上报公司。在工作期间,曾按照公司要求出差。出差费用也没有给报销。 此外 此转运中心,没有任何的营业执照等。 请问如何解决工资和举报。

刑事案件
2011-11-26 22:05: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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