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今年3月到公司上班的,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在2011年11月25日一大早,在毫无理由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突然要辞退我,一开始公司老总要求我自己递交辞职报告,我不同意交,我找公司要个合理的解释,老总就说我影响公司员工稳定,并没任何实际事件的说了一大堆评价性质的语言。其实我属于销售部,不存在影响到公司其他人员,并按正规程序办理辞退,现在公司给我下了个在家休息的通知,休息到2011年11月30日去公司进行下一步安排。我这情况现在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请吗?或者等正式结束劳动合同后才可以?我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金吗?还有公司要在我这月的工资里扣除我工装费以及今年公司委派的所谓外出培训的培训相关费用,这合理吗?

其它综合
2011-11-28 13:57: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