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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经过户,但因为购房者是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因购房者(两人)的未婚证明同号,本来代办律师说贷款上月底可以到账,补办未婚证明后,11月初说月底应该可以放贷,11.25号咨询代办律师,又说未婚证明过期,不一定能放贷,现在怀疑刚补办的未婚证明怎么会过期。 现在针对我目前的情况,70%约20多万的款没到,而对方一再出错,导致银行一直不能放贷,我该怎么维权?是否可以申请他理赔我20多万款项的利息。 另外,购房合同在过户时交由房产局,而且合同未规定最后款项日期,但以于25号,告知律师我仅接收这个月底放贷。 如果维权,我需要哪些证据(证明文件)? 希望有人解惑,不胜感激。

房产纠纷
2011-11-25 15:56: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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