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一个酒店工作有四年了,老板的酒店是从当地的政府租凭营业的。因政府欠债酒店被法院收回去拍卖。如果酒店就这样结业的话我们能拿到遣散费吗?还有我们工作四年期间老板没给我们签合同和买社保可以索取补回吗?

劳动纠纷
2011-11-23 22:11: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的工资差额,及补缴社保,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尽快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追问:如果工作的酒店结束老板把我们分配到别的酒店(这间酒店不在我们这个区中)或者超市上班,我们拒绝后还能索取到经济补偿金吗?  
  • 你好,建议你们集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主张要求结清工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可考虑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 你好,可以要求酒店支付1年的双倍工资和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补缴社保医保,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追问:若这间酒店结业他把我分配到他别的酒店(不在自己所住的地方)或者超市上班,我拒绝去的话能拿到经济补尝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社保新政策
4346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制度 760
社会保险
社保和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13680
社保是什么
64763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