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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底我带着几个电焊工人开始进XXX区做工,当时我和XXX公司老板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我只负责出工人和工具,给公司打工按做工的天数结工钱。伙食及其他副料费用由他公司承担。到10月20 号我们完工就回北海了。直到现在11月21日他们公司都不肯和我们对工数确认签字。他公司负责人不是每天到现场的,他记录的工数是大概的数,我们工人的出工数和加班数是由我每天负责记录的,每个工人做工的天数和加班我都详细记录。我已经把记工本复印件在10月26日给公司负责人叫他核对。但是现在我们找他对数结帐他要以他记录的数为准,而他记录比我们记录的少30几个工还不算加班的工。我叫上工人一起去对数说如果我有多记的就减数如果工人确实做了工他没有记录的就加上。他不但不肯还坚持要以他的为准,我们不同意他就不给我们工资。我们多次去找他理论他都不理会。这可是我们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啊,他就这样没道理的减扣。现在打电话给公司负责人不是不接就是接了说没空,我们去公司找他又避而不见,他总是推三拖四的。我们说先领点生活费他都不给,我们该怎么办才能要回我们的血汗钱?

其它综合
2011-11-23 22: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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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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