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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6年在宁波打工时,一位宿松县的朋友也在宁波,他当时很缺钱,我看他是我老乡都是 安庆的,而且他有汽车应该家里条件不错只是周以下,可是没想到他一直说没有钱还,我06年8月要回来了,他只是告诉我3年内一定还,说会保持联系,欠条是我写的他签字了,可是现在他不想还了,手机号码换了,一直在躲避,我能否通过法律来要回我的血汉钱?欠条是这样写的: 欠条 今欠潘*人民币柒万伍千元整,经双方达成协议于2008年10月18日前还清。 欠款人:(他签了名字) 日期:2006年8月24日

经济相关
2007-10-08 19: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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