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1.夫妻双方是再婚的
2.再婚时居住的房屋,是男方的
3.男方房子拆迁后,双方共同换过2次新的公房(其中第一次换房时的部分房款,是用卖旧房拆迁款;2次换房过程中,所有贷款部分,全部由女方子女单独承担;现在房产证上,写着男女双方,以及女方子女名字)
想咨询一下:
1. 如果现在双方离婚,房产该如何分配?(在旧房拆迁后,已经换过2套住房,所有贷款均由女方子女独立承担,唯一主贷人。现在房产证上, 写了男女双方,女方子女 三个人的名字)
2. 如果男方子女想来分房产,是否有他们的份额?(在以前的近20年中,男方子女未尽过任何子女的义务,包括男方重病住院期间也未尽半分力。现在男方已步入老年,身体不好,他们想趁机来瓜分财产)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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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诉讼不处理该房产,可以再离婚另案处理。按照你所述,该房产应该是没有男方子女的份额,在分割时一般按房产证上名字来,详情可预约面谈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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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产由夫妻共同协商处理。女方可以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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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解答你的问题:
第一、双方离婚,由于房产涉及到第三人,法院不做判决。你们须提起一个析产诉讼。
第二、男方子女现在来分房产,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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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产产证上名字分割!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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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按照产证登记予以分割,产证上没有男方子女名字且男方在世,他们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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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