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个朋友意外身故,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名下房屋赠与女友(未办结婚登记)。但该朋友生前有一女,有法定继承权。此事该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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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死者的遗产,有遗嘱的,按执行。遗嘱未涉及的财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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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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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赠只能对其范围内的财产标的具有法律效力,超出无效;
2、遗赠与遗嘱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又称遗嘱遗赠。但在发生效力的时间上具有严格限定,超出无效;
3、遗赠看其简单,但2010年接收一案,两级法院,四位律师,一个公证处均为不同错误,此案正在二审审监庭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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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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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按遗嘱执行。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女儿没有生活来源,应为其留适当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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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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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按遗嘱执行。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女儿没有生活来源,应为其留适当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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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般可按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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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般可以按照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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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遗嘱从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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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