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妊娠期提出离婚,男方能否要求退还礼金.打结婚证才一个月的时间,喜酒还冒摆,女方就提出因感情不和,要打胎,要离婚,并且不退还男方的过礼钱,金器等,男方是否有权索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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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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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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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讲的情况看难度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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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是有权要回的,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详询,我可以帮你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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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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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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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