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购买家具时销售员介绍并保证说家具是全楸木的,购买时合同约定的也是全楸木的.货到时验收才发现该批家具没有产品质量鉴定书、材质说明书、产品说明书、三包卡等系列材料,我们并及时告知了商场.请问这种纠纷如何处理?是否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并双倍赔偿?赔偿金额是按预交的货款计算还是按照合同约定的货货总金额计算?现在商家只同意按照预付款项的一倍进行赠偿,这是否符合法定规定?我们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急盼律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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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给的处理意见没有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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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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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