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与第一个前夫结婚后,因第一个前夫进监狱离婚。后与第二个前夫结婚后提出离婚,第二个前夫没有同意,于是女就回到老家,此时她的第一个前夫从监狱出来,在她和第二个前夫的婚姻存续期间又回去与第一个前夫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来第一个前夫又进监狱,女又认识第三个男的,也是在她与第二个前夫的婚姻存续期间, 与第三个男的举办了婚礼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与第三个男的共同生活期间,偷偷的去与第二个前夫达成离婚协议。在后来就与第三个男的继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接近一年,她的第一个前夫又从监狱释放出来,女的就与第三个男的提出分开,要继续回到第一个前夫那里共同生活,第三个男的没有同意,于是女的就执意回到自己的老家继续与她的第以个前夫一起共同生活了。她和第三个从相恋到举办婚礼后,一直对第三个男的隐瞒其婚姻事实,骗取第三个男的的信任。现在又离开了第三个男的回到她第一个前夫那里了。请问她的做法是道德问题还是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