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效益问题,想削减部门人数,想把我调去别的岗位工作,我的合同上有注明公司有权调动员工岗位,员工需要配合。请问我可以不服从公司调动么,如果公司因此与我解除合同需要给我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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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你不能直接拒绝岗位变动;但是,法律规定在变更劳动合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比如岗位的职责、劳动报酬等),那么,也就是说,单位如果给你变更的新岗位你认为有风险的话,是有协商权利的,不同意变更后的工资待遇等也都是协商不能的理由,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单位与你解除合同就必须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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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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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