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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我们公司的年休假是这样计算的,比如一个月请了两天年休假,计算工资时就算为满勤就跟平时没请假一样不扣任何工资,当然也包括一次性休10天年休假的老员工在内都一样算法。后来,公司认为这样有亏损,所以改成休年休假的当事假一样处理要扣工资的,然后再以底薪折算多少钱一天来补年休假,比起以前的算法当然是少了很多了,因为工资里有职务津贴呀,假日津贴呀什麼的,补年休工资是并不补偿这部份的。请问这样的算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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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7 15:54: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