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签订6个月合同,但是到5个月时,承租人提出不租且把自己东西搬走,同时签订合同里写明“在合同期内,承租人如提前解除协议,出租人将扣除对方全部押金!
1.那么作为出租人,可否不予退还押金?
2.如果对方要求回来住满合同所要求,而此时,承租人已经将房屋在承租人搬离后租出去了,那么此时,出租人可否继续扣除其押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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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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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处理,如果对方要求住满期限,是可以的
追问:但是对方搬离合同不是解除了吗?同时我已经跟新的承租人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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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办理,不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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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