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商场签了一份租凭合同,从工作2009年12月16日至2011年4月份5日,其中由于商场不景气,又延期了5个月,也就是到9月5日。经过商场调整后,商场还是不行,天天赔钱,我想退租,我已经两个月份没去经营了,交了2240元押金,请问能要回押金吗?(收据上写的是押金,合同写的是合同履行保证金,也写明乙方如违约,甲方则不予以退还乙方所支付的合同履行保证金)明天商场约我去谈谈,我该怎么说好?可以利用法律的约束力要求商场退回押金吗?另合同有写连续三天不经营的话,不退押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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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商场在招租时进行了客源承诺,你可以以此为由与商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承担违约责任,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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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要不回押金了 除非你认为该违约金过高 否则 败诉的可能大 还是算了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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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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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事先准备好商场先违约的证据,以此来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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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合同约定,押金很难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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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